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接的精神要求,12月4日,四川、西藏、青海、宁夏、甘肃、陕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成都共同签署了《强化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优质服务科学管理暨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期5年。
《协议》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交流信息、总结经验,探讨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民生改善、权益保障的有效路径;逐步建立健全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诉求传导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困难救助机制等,促进不同民族成员顺畅、有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签署该《协议》是西部地区民族工作部门较大范围跨区域联动协作的标志性事件,开创了全国民族工作系统跨区域联动协作先河。 (来源:四川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