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民族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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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的家园 共同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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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的家园 共同的梦
——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文艺晚会剪影
□ 本报记者 蒙树起 文/图
▲自治区民委副巡视员韦志坚(右二)观看演出。
▲歌舞《美丽的广西》,歌唱多彩的壮乡,舞动民族的旋律。
▲独弦琴、芦笙、天琴同台弹唱,让人感受到民族乐器的无穷魅力。
▲同学们踊跃参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问答环节。
 

由自治区民委主办,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共同承办的“共同的家园 共同的梦——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文艺晚会”11月7日在武鸣县城举行。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民语委主任卢献匾专门给承办晚会的学校领导发去了短信,真诚地预祝文艺晚会圆满成功。卢献匾在短信中对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表示亲切的问候,为学校取得的成绩感到欣慰和高兴。他指出,作为自治区民委直属的全区唯一的面向全区招生并享受民族政策阳光雨露的民族学校,能自觉开展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活动,这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这也再次证明学校领导班子和师生队伍在政治上是坚定可靠的,工作上是奋发有为的,所以是值得肯定和表扬的。

文艺晚会在歌舞《美丽广西》中拉开了序幕,苗族舞蹈《苗乡团圆舞》、回族歌舞《花儿漫漫》、侗族歌舞《多嘎多耶》、壮族歌舞《盘歌》、毛南族歌舞《幸福花竹帽》以及民族器乐独弦琴、芦笙、天琴弹唱等10几个节目,均融入少数民族文化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元素,励志的民族歌曲、典雅的民族舞姿、悠扬的民族乐曲、多彩的民族服饰,使现场观众不仅得到美的享受,还得到了党和政府民族政策知识的熏陶。晚会现场穿插进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问答,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人心,更是让晚会掀起了高潮。

据了解,1954年我国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2年通过的现行宪法重申了我国的民族方针政策。1984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同年10月1日该法正式施行。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我区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区各族人民自强不息、开拓创新、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建设美好家园,维护国家统一,促进边疆稳定,谱写了祖国南疆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自治区民委副巡视员韦志坚,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民语委相关处室的领导以及学校师生等1000多人观看了文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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