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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藏民族学院通过西藏自治区级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

 

9月22日,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朱赟为组长的西藏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工作组,对西藏民族学院创建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工作组认为:水平已达到并通过了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

该院领导表示,该院将以创建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契机,多措并举持续抓好语言文字工作,不断提升该院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重视推广语言文字工作;二是将推广普通话与传承民族语言、文化相结合,探索符合该院的语言文字工作方式方法;三是强化师生的普通话训练、测试工作,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应用能力;四是要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常抓不懈。

(来源:西藏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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