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唐 龙/文 黄浩云/图)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南宁市社会用字,为“两会一节”和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的召开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8月27日,南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检查组,对南宁市的重点公共场所社会用字情况进行检查。
当天,以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特邀壮文专家)杨启标为顾问,南宁市民委主任苏志刚为组长,南宁市语委副主任、南宁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彪为副组长,自治区民语委应用处、翻译处负责人,南宁市语委办、南宁市民语委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检查组,先后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南宁火车站(东站)、南宁市五象新区管委会、广西区体育中心、南宁博物馆、南宁图书馆以及琅东、江南、安吉、西乡塘四个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检查了上述场所管理单位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的社会用字(汉文、壮文、外文)情况。
“壮族文化源远流长,壮语言文字是壮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标志。壮语言文字在传承文明、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壮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等方面具有深远影响和积极作用。”在检查中,杨启标强调了壮文的意义和社会作用。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壮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56%,理应彰显壮族特色。去年开始实施的《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有规定: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名称的招牌、标牌;市、县(区)大型会议、重大活动所使用的标牌、横幅应同时使用壮文、汉文两种文字。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以”两会一节“和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为契机,严格遵照《办法》规定实行,宣传、彰显壮文合法地位。”在实地查看中,苏志刚对受检单位联络人员说。
在实地查看中,检查组一行重点对上述公共场所名称的招牌、标牌的壮文用字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招牌、标牌是否按规定同时使用壮文、汉文两种文字,已经使用壮文的是否存在拼写错误、书写顺序错误、字符笔画脱落、字迹模糊、字体宽度偏小等情况。检查中发现,部分窗口单位的牌匾、标牌没有使用壮汉两种文字。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反馈给各场所的检查工作联络员,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对于存在的问题,各受检单位纷纷表示接受整改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