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坚持把培育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促进新时期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2014年,该委将通过定向培训、上派学习、外派挂职、交叉挂职等形式着力打造一支“四能五善”(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问策能对、遇事能办,善于贯彻落实、善于学以致用、善于思考分析、善于协调沟通、善于开拓创新)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实现干部学习培养渠道的多样化。
截至目前,该委已选派3名干部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县挂职锻炼,选派1名干部到国家民委挂职学习、接收了6名各县(区)级少数民族干部到机关学习锻炼,初步形成了上下之间、单位之间、系统内外之间交叉挂职的工作格局。同时今年还将举办“全区民委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民委机关委领导、正副处长,直属单位、各市民委主要负责人;“全区县(市、区)民族局长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区县(市、区)民族局长、市民委经济科科长。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区各县级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会同自治区妇联举办“少数民族女干部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区优秀少数民族女干部。(自治区民委 唐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