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广西2014年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计划表。
该计划表汇总了我区14个市党委、政府和30个自治区级建设模范区成员单位实施模范区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从4个一级指标(即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12个二级指标(即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开展“和谐壮乡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建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培养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接班人、建立和逐步完善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扶贫开发工作、用足用好用活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加强城市和街道社区民族工作、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模范单位和个人、加强监督检查)和376个三级指标,对2014年广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建设进行了工作的细化和责任的明确。
今年年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办还将按照《工作计划表》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以推动和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
(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 唐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