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区内民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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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6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治区开展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

 

日前,在自治区人大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副组长、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何龙群汇报了广西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情况。

为检查了解民族区域自治法在自治区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今年3月中旬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3个小组赴柳州、桂林、贺州、来宾等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百色市、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在全面检查了解广西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自治区政府依法行使自治权的情况,自治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设区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职责的情况,查找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提出修改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建议。此次执法检查也指出了我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提出了建议、意见。

(自治区民委 石 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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