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委下达了2014年民族乡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1380万元(其中,市本级90万元,县级1290万元),包括人畜饮水、道路建设、农贸市场改造、民族特色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等项目。
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必要的补充形式,是实现少数民族管理自身内部事务,依法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2013年至2014年,我区共有46个民族乡举办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2013年至2014年,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委共下达了2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累计2760万元,帮助民族乡各族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给民族乡的各族群众带来实惠。
(自治区民委 周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