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提高民族工作的科学化、社会化和民主化水平,经自治区民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民委咨询委员会,并确定了第一届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咨询委员会章程(自2014年5月起施行)。
咨询委员会是自治区民委领导下的综合咨询机构。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任务包括:开展咨询服务,协调民族关系,完成自治区民委交办的其他咨询和研究工作。咨询委员会咨询活动的主要形式包括:调研、咨询、座谈、专题建议、约访或书面征询等。
咨询委员会设专家组委员15人,顾问若干名,由自治区民委从民族研究领域中选聘政治立场坚定、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视野开阔,具有正高职称,或在民族工作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知名专家组成。
第一届咨询委员会由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任主任,自治区民委副主任周健任常务副主任,自治区民委民研室原主任、研究员覃彩銮任副主任,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原司长毛公宁任顾问,自治区民委民研室主任、副研究员俸代瑜任秘书长。下设政法、经济、社会3个专家组。
(自治区民委办公室 罗仁惊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