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一行4人到南宁市民委调研指导民族工作,听取南宁市民族工作汇报,并就如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给出了指导意见。南宁市民委、民语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汇报会。
南宁市民委主任苏志刚向卢献匾介绍了南宁市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的工作情况。自2013年9月份南宁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1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盟)试点后,南宁市民委将所有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来开展,采取了以“五比五争”为载体的评比活动、利用各种载体对南宁市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抓好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工作、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和落实经费保障等一系列措施来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为2015年南宁市通过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的验收,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苏志刚还介绍了南宁市民委开展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民族文化“三进”活动及民族语言文字等工作情况。
卢献匾在听取南宁市民族工作汇报后,对南宁市开展民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卢献匾指出,多年来,南宁市一直是全区各市民族工作的排头兵,南宁市开展民族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自治区民委选择推荐南宁市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试点城市是正确的,这是一种信心,也是一种目标。
卢献匾强调,南宁市民委干部职工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付出了艰苦劳动,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南宁市作为全区唯一的示范试点城市,是各级领导对南宁市民族工作的肯定,希望大家珍惜机会,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把创建工作抓好。他还就如何开展民族工作提出了强化首府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创建工作常态化、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工作针对性和精确性和提高工作新角度新模式等意见建议。
(南宁市民委 韦元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