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辖5镇3乡154个行政村,世居有苗、水、侗、瑶、彝等民族,全县少数民族人口占91.4%,其中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4.2%,有“苗疆圣地”之称。
近年来,该县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事业,积极支持和引导民族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开发,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包括农耕、建筑、刺绣、银饰、饮食、节日、歌舞、婚俗、礼仪等的完整苗文化体系。
其具体是:1.抓民族博物馆和民俗陈列室建设。2.抓民族文化“六进”工作。(进校园、进机关、进宾馆、进酒店、进社区、进景区)。3.抓民族文化挖掘、保护、传承与研究工作。4.抓苗医药保护与开发应用。
(来源: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