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召开,全面动员部署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大会由市政府副市长黄宁主持,自治区民委副主任周健宣读《国家民委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的决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容康社做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南宁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近年来,该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亮点纷呈。国家民委确定南宁市为全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试点,这不仅是对南宁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南宁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寄予厚望。
会议强调,当前,示范市创建工作到了全面实施、重点突破关键时期。要通过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形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通过强化督察,及时掌握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实现在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关系和谐、民生改善保障、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教育、民族干部培养、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示范效应。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力争在2015年通过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的验收,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南宁市民委 刘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