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都安瑶族自治县将投入4131.6万元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少数民族学生6.9万名。按照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特教学校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拨付。截至3月底,已按上学期学生数预拨2014年春季学期50%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033.5万元。
该县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及家长;制定原料统一采购、食品统一管理、食品统一配送的供给办法;规范食堂供餐,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将工作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尤其是资金使用情况、受益学生数、食谱及价格学校必须定期上墙公布。切实保障在校的少数民族学生营养改善需求。
(都安县民族局 蓝福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