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印发《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启动了201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的检查对象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各自治县人民政府。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职责的情况,查找《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的方式包括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
(河池市民委 兰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