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曾称大苗山苗族自治县,是全国第一个成立,广西唯一的苗族自治县。全县50.60万人口,有苗、瑶、侗、壮、汉、水、仫佬、土家8个世居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74.51%,苗族占总人口43.88%。
2013年度,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过程中,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两个共同”建设为抓手,以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促进民族团结为着力点,大力推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呈现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
借助民族节庆坡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组织好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民族芦笙踩堂舞表演、芦笙打同年、苗歌演唱会等活动10多次,营造了浓郁的节日喜庆氛围,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增进了友谊,促进了民族团结。
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认真组织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柳州日报》、《新苗山》媒体刊登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宣传专版;在显著的公益电子大屏幕、融水电视台播放民族团结专题片及宣传标语;在县城进出口、县乡际公路、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大型民族团结宣传广告牌;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民族魂·中国梦”民族团结征文比赛活动;组织了民族团结为主题的苗歌、侗歌演唱活动;在两个民族乡举行了“国庆节”升旗仪式;编发民族政策宣传短信共2万多条次向广大用户群发。
同时,民族工作信息调研工作获佳绩。全年上报民族工作信息300多条,被自治区民委网站等采用55条,全年我局信息采用率居全市民委系统之首,为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一)在良寨乡召开了第四届黔桂两省三县毗邻乡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联谊会。
(二)成功承办了自治县成立61周年暨第四次民族进步表彰大会。
(三)指导、协助滚贝侗族乡乡庆筹备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乡庆工作方案、完成了乡庆项目申报工作。
(四)召开了2013全县民族工作信息员培训班。
(五)完善融水少数民族知名人士信息资料和少数民族社团信息资料库。完成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三支队伍”人员信息上报。
民族经济工作稳步推进
抓好民贸民品企业工作。组织召开民贸工作会议和民贸企业评审会议三次,组织民贸企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2013年,全县新审批民贸企业33家,获得银行基本利率贷款的企业有30家,民贸贷款金额1.73亿元,获得国家财政贷款贴息补助35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县民族贸易企业的发展。
做好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编制和申报工作。2013年落实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9个,到位资金349万元,项目主要是新建屯级公路、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特色村寨保护等基础设施。
完成安太乡元宝村根珠屯人畜饮水项目、滚贝乡平浪村小屯人饮等16个项目等建设,项目总投资186万元,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民族传统文化活动百花齐放
积极参与第十三届融水苗族芦笙·斗马节各项组织工作。该局负责的千人芦笙队巡游、大型芦笙·踩堂广场舞展示、芦笙比赛、万人同乐、苗歌侗歌演唱大赛等圆满成功,受到领导嘉宾的好评。
积极完成全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资料库采集、编写工作。完成了全县164个特色村寨的材料收集工作并已上报市民委。
编写、出版了《融水苗学研究文集》第三辑,协助出版《广西苗族新观察》一书,现已发放到各机关各乡镇。《融水苗族古歌》即将出版。
组队参加2013湖南凤凰服饰银饰文化艺术节和贵州雷山苗年“非物质文化展示”分别获第三名、第二名佳绩。
指导各民族民间文化协会有序开展工作,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推广。
民族语言文字工作。1.译制了《天琴》等6部影片并组织10个放映组下乡开展苗语配音电影放映活动,累计放映480场,全县13个乡(镇)125个村民委的苗族群众看到了本民族语言配音的电影。2.尝试开展壮语、侗语配音电影试放活动,全年共放映壮语电影20场、侗语电影30场,壮族、侗族群众反响强烈。3.检查了全县10个乡镇85个单位使用壮、汉两种文字挂牌情况。4.积极组织我县壮族群众参加柳州市“中国梦”民族团结壮语歌曲演唱比赛获组织奖和优秀奖。
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
选派了本局干部参加了2013广西少数民族女干部培训班(春季班),与组织部举办了两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市委党校),安排韦秀萍书记参加了中央民族干部学院第二十三期民族工作能力培训班。2013年11月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在职副科级干部能力提升班,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妇女干部80人。通过培训,增长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工作的能力。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推进
全面贯彻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廉政准则》等,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收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转变为民服务意识。积极推行“三议一表决”工作法,对 “三务”公开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了干部清白、群众明白。近10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2013年融水民族局荣获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先进模范集体。连续5年获自治区民委系统信息“先进集体” 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