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融水苗族自治县有关单位获悉,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该县竹木矿产业税收收入3371万元,同比增收771万元,增长29.65%。其中:竹木类税收收入2632.5万元,同比增收493.15万元,增长23.05%;矿类税收收入739万元,同比增收278万元,增长60.4%。竹木税费稽查罚没款收入308.8万元,同比减收26万元,下降9.2%。
规范管理,解决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竹木经营加工管理,逐步解决“多、小、散、粗、乱”的问题。2013年2月,该县将此项工作列为全县“六大重点工作”之一,经深入调研后,该县对竹木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文件进行汇编,根据工作需要,出台了重要矿产品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并督促物价、税务等部门完成了竹木矿产品价格认定及价格基数调整工作。从竹木矿产办、林业、国土、水利、税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各乡镇、各竹木加工企业对全县竹木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为下一步出台竹木矿产资源管理开发规范性管理文件提供了依据。经过深入调研,摸清底细,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谋划管理,常抓不懈,上下联动重拳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摸清底细,夯实基础
该县用2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先后完成了工作方案的制订、办公场地的落实、办公室人员的抽调和分工安排、办公室及特勤大队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等前期工作,确保了竹木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有序推进。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了全县竹木矿产资源管理开发现状,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制作竹木矿产管理开发标语1350条,张贴到林区、矿区及各村屯,并在各检查站醒目位置悬挂永久性宣传横幅60多条。在融水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非法开采、运输、加工、销售竹木矿产品专项整治通告及竹木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宣传片。出版《竹木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工作简报》3期共400本,印发到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通过司法局宣传车在县城及乡镇进行流动广播宣传。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县上下形成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有限资源的良好氛围。
督查稽查,常抓不懈
实行高位督查,建立竹木矿产领导小组联系检查站工作机制,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木材检查站督查指导工作。实行24小时常态监督机制,对竹木矿产办人员坐班、值班和督查进行周密安排,并在办证大厅设立了竹木矿产品报验登记服务窗口。截止到去年11月30日,税务部门开具外调竹木税收报验专用凭证73920份,课税总值57843万元;外调矿产品税收报验专用凭证135份,课税总值10036万元。实行乡镇分管领导到检查站值班,负总责的管理模式,提升检查站的执法水平,去年以来共抽调乡镇领导干部及公安干警到检查站值班达168人次,检查站查补及罚没收入113.5万元。通过抽调部门车辆和租车等方式,灵活解决执法用车难题,确保每天24小时无缝隙稽查。截止到去年11月30日,特勤大队核验外调竹木矿产品6570车次,路上抽查运输竹木矿产品车辆8725车次,查处超方运输4015车次,查处无证运输238车次,查补税费及罚款348.8万元,兑现举报奖励5.5万多元。
严格年审,督促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该县竹木经营加工管理,逐步解决“多、小、散、粗、乱”的问题,该县竹木矿产办牵头组织乡镇及有关部门,分25个组,从6月21日至8月31日,对337家竹木加工企业201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年审核查,从企业的证照、财务、纳税、耗材、耗电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截止到去年11月30日全县已通过年审281家,共查补税费132万元,另有56家因未按要求补齐欠缴税费,不接受“以电控税”管理模式,目前仍在督促整改当中。
上下联动,重拳整治
开展乱采滥伐、非法经营加工、非法运输竹木产品专项整治行动59次,出动车辆166车次,出动人员1200人次,取缔无证经营加工厂(点)84家,采取强制断电等措施迫使自动关闭100多家,没收无证经营木材280立方米,罚款75万元,摧毁工棚和设备一批。开展非法开采、收购、运输矿产品专项整治行动28次,出动车辆78车次,出动人员710人次,依法查处非法采矿点42处,捣毁工棚15间、设备66台,炸毁窿道31个,暂扣钩机9台,价值500多万元;矿产案件立案9宗,结案6宗,罚款36万元。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22次,出动车辆66车次,出动执法船20艘次,出动人员750人次,查处非法采砂点28处,驱逐捞砂船30艘,查扣采砂设备一批,罚款40多万元。乡镇管控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以来各乡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00多次,出动人员1300人次,出动车辆630车次,下达整治通知书304份,抽查竹木矿产品运输车辆1812车次,罚款73.9万元。
深入调研,谋划管理
对竹木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文件进行汇编,根据工作需要,出台了重要矿产品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并督促物价、税务等部门完成了竹木矿产品价格认定及价格基数调整工作。从竹木矿产办、林业、国土、水利、税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各乡镇、各竹木加工企业对全县竹木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为下一步出台竹木矿产资源管理开发规范性管理文件提供了依据。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把竹木矿产开发管理工作提高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县建设,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模式,管好源头,盘活流通,规范市场,促进大苗山经济社会与自然资源环境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