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自治区民委、教育厅就联合制定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组织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有关专家学者广泛征求了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本阶段内蒙古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并提出了主要工作任务。专家学者根据《纲要》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围绕《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合理化的建议。
(来源:内蒙古民委民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