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来宾市召开民委系统集体廉政谈话大会,敲响廉政警钟。
会议强调,全市民委系统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于律己,时刻戒备和警醒自己,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不收、不送、不吃请、不拉票、不打招呼、不违法纪。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工作项目经费的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三是要积极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切实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
通过廉政谈话,全市民委系统就如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加强廉洁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并树立为全市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的信心。
(来宾市民委 蒙 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