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新疆启动实施了“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
新疆财政为该培养计划设立了专项资金,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学费。2011年后,该培养计划对本、专科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自治区财政按本科生每人每年45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3500元的标准直接拨付到培养院校。
据了解,7年以来,新疆财政为该培养计划共投入资金4970.4万元。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从最初的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6所疆内本科院校增加到了疆内16所本、专科院校。该培养计划共招收本科、硕士和专科等层次学生6438人。截至目前,该计划已有本科、硕士毕业生1440人。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