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至5日,贵港市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宗教委员会和市民委组成督查组对平南县执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由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朝汛担任组长,市民委主任覃宏担任副组长。主要督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各项事业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情况,包括落实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和政策以及保障少数民族权益情况;加强城市和街道社区民族工作情况。
督查组分别到马练瑶族乡和平南镇瑞雁社区,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交流等方式对执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查,并听取了民族乡和社区对开展民族工作遇到问题的分析和解决的建议。
督查组肯定了县委、县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不仅从人力、物力上给予了重点倾斜,更是从财力上随县财政的增长逐年增加来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关怀,使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在全县得到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工作能正常开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他还对今后的民族工作提出了要求。
(平南县民委 陆 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