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民族贸易网点改造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124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和各设区市民族、财政部门联合推荐,自治区民委、财政厅审核,拟对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等11家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田林县奋飞木业有限公司等3家民族贸易企业2012年6月21日至2013年3月20日期间发生的技术改造贷款给予财政贴息。现将企业名单及补助项目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0771-5890196)、自治区财政厅商粮贸处(0771-533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