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丽江市出台了《关于对少数民族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通过开展对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建立起适应少数民族群众需求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在法律援助服务上真正做到“求有所应、困有所解、权有所维、利有所得”,进一步方便少数民族群众就近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少数民族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服务的渠道更加畅通,达到了“应援尽援”的目标。
(来源:云南省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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