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古代社会的“立岩”会议,其性质就是“权力机关”和“立法形式”,苗语叫“依直”,直译为“种石头”。 历史上,凡遇大事,各村寨老或代表乃至全体村民,约定时间到约定地点聚会,就事件的性质、内容进行商讨,由大会代表推选头人宣讲古理古规,再论古今,形成决议,杀鸡饮血酒盟誓通过;然后以鸡血淋一长条岩石,竖立于地,让大半截露出地面,以示决定或决议生效,日后大家共同遵守,有谁违犯,就按此规约惩处。这种“立岩”组织,没有常设办事机构,也没有专职办事人员,只有发生战争或紧急事态以及需要处理的事件时,大家才临时聚合,按规约行事。
“依直”,过去曾译为“埋岩”,有《融水苗族埋岩古规》等书为据。《融水苗族》一书中翻译为“立岩”,该书自2009年12月出版以来,如今人们普遍使用“立岩”作译词,有双关语之意义:一为立起石头;二为立法形式。
“立岩”据其古歌传唱,是在苗族社会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时期产生的。其原始的作用是处理苗族社会中出现的各种事件和纠纷。一般是就事论事,每解决一件事便以“立岩”为凭,绳之以古规古理。久而久之,逐步变为一种立法形式和一种社会组织。
“立岩”有总岩、方岩、小岩之分,它们之间存在从属关系。融水苗族自治县苗区现存的105岩,分别隶属于20个方岩,统属于该县大年乡与贵州省从江县西山区接壤的“松努”坳总岩。这些“立岩”组织均不受历代统治王朝行政区划的限制。
“立岩”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类别:禁忌类“立岩”、禁规类“立岩”、财产归属类“立岩”、婚姻习俗类“立岩”、战争类“立岩”、社会伦理道德类 “立岩”等等。
“立岩”有头人,他们既是组织者,又是法规的执行者,是“立岩”的骨干。“立岩”头人不能自封,不能世袭,不经选举,不需要任命;他们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步被公认为有生产生活经验、明白事理、通晓“立岩”古规、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执法严明、热心于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自然领袖。
其主要职责:一是发动和带领本辖区群众参加“立岩”活动;二是代表一方参加某一地区或若干地区联席头人议事;三是负责宣传贯彻“立岩”会议所通过的法规;四是负责监督“立岩”法规在本地域内的执行情况和对出现的问题的处理情况。“立岩”头人与群众一律平等,触犯法规者,照样受到惩罚;“立岩”头人没有薪俸报酬,没有“乐捐”资助,其辛劳基本上是义务为民的。
历史上,融水苗族社会实行寨老制,“立岩”头人基本都是寨老。
“立岩”理词是其活动的结晶和成果,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通用“立岩”理词;二是专用“立岩”理词。
下面从《融水苗族》一书第88至89页内摘录几段 “松奴立岩”的理词译文,以飨读者。
“松奴立岩”是一次地域性的“立岩”会议,主要议题是维护社会治安和伦理道德。此次“立岩”由古响鲁头人主持,并向“立岩”同盟宣布有关法规。
他说:“今天咧,地方头人,村寨寨老,集中引努,聚会松奴。大坪不乱烧火,大坝不乱集人。今天咧,我们不随便拿这头牛来死,要这头牛来杀啵,牠角顶青天,尾扫大地。”
……
“不准哪个做变婆跟虎、花鱼跟龙。勾生吃熟,勾外吃内,勾匪引匪,进地方千四、进寨百七,地方不稳,村寨不宁。铁进袋袋烂,匪进地方地方乱。如果哪个良心不好,道德败坏,勾生吃熟,勾外吃内,勾匪引匪,进地方千四,进寨百七,地方不稳,村寨不宁,地方就等,村寨就把;吹角要应,鸣枪要接,水筒米袋,撵猴出山,驱匪出境,地方才稳,村寨才宁,爸才好喝酒,妈才好吃饭。如果哪个良心不好,道德败坏,勾生吃熟,勾外吃内,勾匪引匪,进地方千四、进寨百七,地方不稳,村寨不宁,背就索,颈就绊,推上‘立岩’,拖进大众,刀来割,剑来砍。”
……
“还有个花十五,蕾十六,花姑娘,男儿事。如果高齐爸,大像妈,虫合浆,浆合树,蝴蝶恋白花,蝶恋花,花恋蝶,伸手不挡,伸脚不能拦,钱二两,两二钱。吃了喜酒,脚退娘家,杀个青,杀个红,人吃桌面,狗吃桌底,轰隆像黄牛滚坡,轰隆像水牛滚坎,寨底都晓,寨头都知。如果见篱门丢茅门,田哪里崩,石那里砌;哪个老公衣破,那个老婆补,补厚穿重,补薄穿轻。好田三百双,好妻三百两(银子)。”
……
“松树不分蘖,棕树不落叶,‘三脚’ 不生菌,禾炕不开花,白石不长芽,水上烧火不燃,插石板不稳。九头水牯也不生崽,九头黄牯也不分娩。不准哪个翻鸡吃蛋,捞鸡吃仔,外两心,内两意。如果哪个翻鸡吃蛋,捞鸡吃崽,外两心,内两意,门前不到太阳,屋顶不冒炊烟。鸡辈说给蛋辈,父辈说给仔辈,不要拿去中沟丢、垃圾放。”
“立岩”的性质和内容涉及苗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至战争、民族起义、械斗;小至偷鸡摸狗、家庭纠纷;甚至改变或保持什么风俗习惯等。“立岩”形式是苗族社会历史上不成文法律的具体体现和传承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