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族论坛
3上一版  下一版4
 
简 介
广西民族专家学者论坛专稿选登之十三
专栏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新闻搜索:  
下一篇4 2013年1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口 贾 晔
简 介

▲图为作者阅读《广西苗族观察》一书。
 

贾晔,苗族,广西融水人,1987年7月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政治系,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贵县石卡高中、广西民族研究所、广西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广西库区移民开发局等单位任职,现任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主要著作有《苗族芦笙》、《南方山居少数民族现代化探索》、《中国红水河库区移民研究》、《中外水库移民比较研究》等。

广西苗族认同意识的演变及其深远意义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组织开展了“广西世居民族特需研究”课题。我作为成员之一,有幸全程参与了课题调研工作,对广西苗族认同意识的演变过程有了更深的认识,这是我从事科研工作多年来最有意义的一次调研活动。

根据最新的研究,苗族先秦进入岭南,原先生活在融江平原一带,是最早开发融江流域的先民之一。唐宋时期,大批苗族从贵州、湖南迁入,主要分布在融水、三江、资源等地;明末清初,苗族进入南丹、隆林等地居住。2007年,全区共有苗族48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0.96%,约占全国苗族总人口的6.7%。由于历史上,苗族来源于“九黎”、“三苗”、“荆蛮”等古老部落,曾经聚居在洞庭湖一带;后逆沅江而上,进入湘、鄂、川、黔毗邻地区,以后逐步向西、向南迁徙;进入广西的苗族,通过传统立法“依直”(埋岩饮血),分村分寨、分支分宗,从而纯正血统,保持民族力量。因此,进入广西的苗族,早期只认同族群各支系、宗系,自称吉、木、蒙等,属于自在民族的自我认同。

在这次课题调研过程中,通过对融水、隆林、三江等苗族聚居区口述史资料的系统整理和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我们惊喜地发现,广西苗族族群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最初的情形是,汉族、壮族等民族个体或个别家庭,出于某种特殊原因,进入苗族聚居区域,请求驻留。出于壮大族群力量等多方面考虑,苗族寨老经过研究,同意接收他们定居,但条件是双方需要结拜兄弟,因为只有结拜兄弟,外来个体或家庭才能自然转化为苗族成员,加入苗族族群,避开这些个体或家庭与原来族群之间的矛盾关系,消除各种可能发生的冲突隐患。由于设置了结拜兄弟这一促进民族融合的绿色通道,使更多外族个体或家庭走进了苗族村寨,融于苗族族群,以至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广西苗族村寨,已经发展成为以苗族族群为主体,加入了汉族、壮族等其他民族成分的多元一体的苗族发展新格局。由于族群结构发生变化,苗族自称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吉”改成“拜吉”(我们苗族),这里的“拜吉”,已经明确包含了苗族原有的族群和后来融入苗族族群中的其他民族成员。这是苗族进入广西境内以后,对民族族群认同意识的第一次深刻变化。

新中国成立之前,苗族对汉族统治阶级存在隔阂与仇视心理。苗族群众认为:“铁进袋袋烂,客进寨寨乱”,“与苗族结交,三年能成亲;与汉族往来,三年就败家。”由此看出,由于历代反动统治者制造的民族隔阂、民族仇视,使苗族与汉族、苗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十分紧张,由此造成苗族“进山唯恐不深、入林唯恐不密”的居住状态。这也就是自古以来苗族人民一直居山守穷的社会根源。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51年7月,中央访问团来到融水及其他苗族聚居区,把毛主席、党中央对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送到村村寨寨。在中央和自治区的正确领导下,1951年11月26日,通过投豆的办法,选举产生以杨文贵为县长的大苗山苗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从此,苗族人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融水也因此成为全国最早成立的苗族自治县。通过新旧社会的鲜明对比,苗族群众一致认为,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汉族人民,不仅派来访问团翻山越岭送来食物药品、救苗家人于水火之中,而且还成立自治县,让苗族优秀儿女自主管理民族内部事务;还没收地主老爷的土地,分配给贫穷的苗族人民,让家家户户有地种,有饭吃,有衣穿,有木楼住。新旧社会的这种巨大差异,使苗族人民深切感受到毛主席和共产党的恩情,从而也坚定了跟毛主席走、跟共产党走的决心和信心。进入新社会以后,苗族地区村村有小学,乡乡有中学,自治县还创办了民族中学,对苗家儿女进行集中教育,培养了一大批土生土长的苗族县长、苗族作家、苗族企业家、苗族教育家等等,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进步繁荣的政策深入人心。60多年来,广西苗族不仅融入了中华民族这个温暖的大家庭,而且投身于美丽中国伟大复兴的壮丽事业,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一个充满自豪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成员。如今苗族群众自称又发生了新变化,他们自称为“拜纳因”(我们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他们称自治区域为“拜因”(我们融水苗族自治县)。这里所认同的对象是“我们苗族自治县的各族人民”,所认同的地域是“我们实行自治的民族区域”。由此看出,广西苗族的族群认同,从“达吉”(苗族)到“拜吉”(我们苗族)的演变,“我们苗族”包含了苗族和其他新的族群,说明苗族族群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苗族从单一民族向多元一体转变;从“阳吉”(苗族村寨)到“番吉”(我们实行自治的民族区域)的演变,说明苗族对族群居住地的认同已经从单纯苗族村寨向自治区域转变,这是广西苗族认同意识的历史性飞跃。

在贫穷落后的大苗山建设社会主义,困难很多,阻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党和政府实行特殊扶持政策,在生产上予以扶助,在生活上给予救济,在教育上加大扶持,在民族生活用品生产上给予特殊照顾。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苗族人民终于跨越了“卡夫丁大峡谷”,从封建农耕经济形态直接进入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形态。但由于广西苗族聚居的区域,绝大多数海拔在800米以上,部分村寨海拔超过1600米以上,其中人口最集中的融水苗族,集中分布在元宝山(2081米)四周;隆林苗族集中分布在斗烘坡(1951米)、金钟山(1819米)四周;资源苗族集中分布在华南第一高峰猫儿山(2141.5米)、第二高峰真宝鼎(2123.4米)四周。这些地方地势高峻,山体巍峨,气候垂直变化,对传统农业经济发展极其不利,使苗族聚居区域与经济发达区域的发展差距依然客观存在。2010年,融水、隆林、三江3个苗族聚居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是武鸣、东兴、北流3个经济发达县(市)的53.62%。

在发展差距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广西苗族群众的共同愿望是,按照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抓紧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苗族地区与全区、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一是制定和实施苗族聚居区家庭增收优惠政策,通过落实特色工业发展、特色农业振兴、重大资源开发利益补偿等优惠扶持政策,做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资源开发效益覆盖千家万户,促进苗族家庭普遍增收、脱贫致富。二是制定和实施扶贫开发优惠政策,通过实施苗族村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计划,苗族村寨传统民居整村改造计划,苗族村寨富余劳动力全面培训和就业援助计划,不断加快苗族地区市场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步伐,有效改变苗族村寨的贫困落后面貌。三是制定和实施民族教育特殊扶持政策,通过建立健全中小学民族班寄宿管理长效机制,使苗族地区中小学校入学率、巩固率、毕业就业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建立健全乡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建制村幼儿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多途径、多形式引导和扶持苗族地区农村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从娃娃抓起,着力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使苗族人民有条件、有机遇投身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事业中去。四是实行传统文化保护政策,通过制定苗族地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苗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落实苗族民间传统文化珍贵资料保护政策,从制度上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实行分级保护政策;落实苗族传统文化传承与命名相关政策,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传统文化传承单位、文化艺术之乡的命名活动,促进和推动苗族地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

对特殊扶持政策的热切期盼,表明在新的历史时期,广西苗族族群的自我发展意识,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实现“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共同心理向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强烈意识转化。这充分说明,党的十八大以后,苗族地区与全区一样,正在豪迈地进入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时代,这是苗族聚居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从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全面转变的重要标志!

 
下一篇4  
 
   
   
   


版权所有 广西民族报

联系电话:0771-5528076 5559552
传真:0771-5528087 电子邮箱:gxmzbw@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桂春路16号 邮政编码:53002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