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更好地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服务,近日,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民族宗教局开展了学习蒙古语活动。
学习活动主要以日常自学、参加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并确定每周利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为确保学习使用蒙古语活动取得实效,阿尔山市民族宗教局订购“蒙语入门基础材料”,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中,要求不懂蒙古语的干部职工在半年内必须熟练掌握教材中300句以上的常用蒙古语,做到能够与蒙古族群众简单交流。
通过此项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日常使用蒙古语水平,进一步加强了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沟通联系,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来源:兴安盟民族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