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融安县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少数民族变更成分工作,切实维护了各民族利益,增进了民族团结。
该县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利用电视、手机信息、文艺活动等方式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等有关民族政策。在受理民族成分变更申报材料时,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在报送材料时,经办人按规定核实材料后提出办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柳州市民委,同时必须按程序进行报送。民族成分变更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按照“谁经办、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和申报条件的,对故意伪造,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融安县民族局 龙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