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采取“六措施”, 积极推进民族保护传承工作,使民族文化呈现多姿多彩的神韵和蓬勃的生命力,凸显多元性、原生性和完整性的特色,展示了大苗山原生态的民族文化和良好的形象。
一是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民族文化保护的政策法规,使群众懂得利用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民族文化村寨,有助于大苗山整个地区民族文化、民族风情得以保存完整,同时有利于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
二是每年举办民族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村寨、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六进”培训班,邀请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人及顶尖民族歌舞艺人授课,由学校、机关、村寨、社区、企业、军营选派热爱和乐于学习民族文化的代表参加培训,聘请培训合格人员为民族文化辅导员证,让其负责对本单位进行民族文化辅导培训,扩大民族文化传播的辐射面,提高民族文化的普及率。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建立民族文化陈列室。近3年来,通过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成了同练瑶族乡、滚贝侗族乡、民族中学民族文化陈列室、融水青少年活动中心民族文化陈列室,收集、保护和展示了当地特色民族文化。
四是扶持民族节庆活动。在每年的农历正月系列坡会节、六月六吃新节、苗年节、水族年节、拉鼓节等节庆活动中,通过举办苗歌苗舞和斗牛、斗鸟、斗马比赛来保护该县传统的民风民俗。
五是通过推动产业发展来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向产业的投资倾斜,大力实施生态种养殖业和民族手工业项目,为民族节庆提供丰富的物资保障。
六是着力打造民族村寨,突出“一寨一特色一商品”。 通过扶持危房改造、凉亭、芦笙场和风雨桥的修建,加大对民族村貌的整治力度,修复和完善民族村寨使之凸显独特民族文化形象并营造浓郁的氛围。
(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陈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