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上、中旬,自治区民委组织该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自治区党校、广西师范学院、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等单位和部门一批专家学者共10多人,组成3个调研组,分赴内蒙古、新疆、西藏和宁夏4个自治区,对其研究制定自治条例、开展民族学研究、推动民族学研究社会化等有关情况进行考察调研。
3个调研组分别考察了4个自治区的文博单位及有关研究机构,并与自治区民委(民宗委)业务处室、民族研究所、社会科学院、大专院校的领导、专家学者等举行座谈。座谈会上,双方专家学者就如何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研究制定、开展民族研究、民族研究如何为当地党委政府服务、民族研究社会化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在交流过程中,双方专家学者各自介绍了所在自治区对自治条例的研究制定进展、民族学研究社会化、民族研究为党委政府服务、民族文化建设等情况。3个调研组均认为,4个自治区在自治条例研究制定、民族学研究、民族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广西认真学习和借鉴。
(自治区民委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