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门”是新娘过门后第一次回娘家。新娘第一次回娘家与以后的回娘家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因为此次回娘家须有新郎同回,以表谢意,感谢岳父母家养大了一个好闺女。婚前新郎未必了解新娘,是好是歹,一要揭了盖头才知道,二是要过了洞房花烛夜才知道,三是要下厨做事后才知道。哪个新郎要是通过这三关考验,知道妻子是个漂亮、贤惠、贞洁、能干、知书达理的好女人,那不知会有多高兴。由此可见,“回门”对于女婿或岳家都是十分重要的一件大事。
壮家的“回门”又称为“回红”,一般在婚后第三天上午由新郎陪同新娘带一壶酒、猪肉、鸡肉和鸡蛋做的汤一同前往岳家。也有的地方有送猪头的规矩。过去壮家女子,对于贞操看得特重,这也是古代“初夜权”的遗痕。故女子在出嫁前,就要在娘家私下准备一方洁白的帕子(或手绢)为初夜之用。到了第二天便要将那帕子挂出厅堂,展示给众亲友看。如果帕子染有鲜红的处女证据,那么,不但男方觉得光荣体面,就是众亲友也会觉得很高兴。到了“三朝回门”的日子,男家便要用“三牲礼架”抬个猪头送新娘一同回娘家贺喜,女家由此可大吃猪头肉。要是帕子上无鲜红的证据(或未挂出帕子),那男家顿时无趣,新娘也有口难辩,那回门时的猪头也就不见了。所以,新娘回门有没有猪头就成为值得重视的问题。与其说男家对此事认真,倒不如说女家更重视。自闺女出嫁,娘家就惴惴不安地等待女儿回门这一天,如见女儿回门抬着猪头而回,那才是一块石头落了地。
女儿女婿回门有许多讲究。女婿要坐上席,妻家的叔祖辈老人也只能作陪,岳母大人还要亲手蒸一碗酒酿蛋给女婿吃,这是做女婿的在岳家唯一的一次贵宾待遇。因为上宾女家众家族亲友都来敬酒,以示上宾之礼,所以往往喝得酩酊大醉。另有一个原因就是女家怕男方“好强”(当地壮家话又叫“捡乖话”:自视高而逞能笑话对方无能的意思),故在喝酒上精心应对,多邀集族中能喝善饮之人陪酒,尽力使新郎一醉方休。
按规矩女儿“回门”当天不能夜宿娘家,必须在当天返回。此时男人早已有七八分的醉意,娇妻在旁,两眼微嗔,面带娇羞,而男人趁着酒劲愈发爱意朦胧,醉眼含春,一对新人相携相扶,一路交头接耳,一路趔趔趄趄回婆家去,别有一番风情。
“上门”是指新婚后第一个春节,新娘新郎必须到娘家去看望岳父岳母或舅姨等女方亲戚。姑婿为“生客”又称“上新客”,礼仪特隆重,必须住三天三夜。俗话谓“新姑丈讲价,三天睡三夜。”做新客期间,除丈母娘要亲手烹酒酿蛋给女婿吃之外,几乎每天都是五餐款待,多的达到六七餐,除此之外,女家的家族邻里和附近的亲友也会轮番来请,礼节繁琐,极尽盛情。壮家人的规矩吃东西讲究一个“满”字,如吃酒酿蛋三个中必须吃完两个(规矩要求讲客气留一个给未成年的小孩吃),而吃“满碗”猪肉等,则要求新郎全部吃完。喝酒一般用碗,吃得越多东家越高兴认为看得起有面子。
“上门”之后,临别时还有一项重要的礼数,就是请岳父岳母全家人到女婿家去做客。两家相会,两亲家共叙亲谊,同夸攀亲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