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民宗局立足部门职能,结合当地实际,强化措施,努力维护清真食品领域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清真食品领域的安全与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清真食品工作的领导,民宗局成立了清真食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对清真食品工作的管理。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清真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县区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动态信息报市民宗局清真食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瞒报、漏报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山东省临沂市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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