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平果县出台了《平果县2013年秋季中小学寄宿制民族班招生工作方案》,决定于2013年秋季继续在坡造镇、海城乡、同老乡3个乡镇中心小学和平果高中、平果县民族中学、平果实验初中(户籍属海城乡学生)招收寄宿制民族班。
招生工作方案规定:民族班招生总人数为350名。其中坡造镇中心小学、海城乡中心小学、同老乡中心小学各招50名;平果县民族中学招100名、平果实验初中50名;平果高中50名。小学、初中民族班瑶族学生要占60%以上。所招民族班学生须符合家庭贫困少数民族、思想品德好,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学科成绩优良的要求。所招小学、初中民族班学生在校除享受中央、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外,县人民政府每年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平果县民族局 吴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