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以来,融水苗族自治县采用汉语与苗语、瑶语、侗语等少数民族语言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县广大农村居住着苗、瑶、侗等少数民族,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文化水平不高,对汉语普通话认识较为有限。为让普通老百姓能听懂政策宣传,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该县充分利用苗语、瑶语、侗语等民族语言的特色资源优势,用普通话和民族语言“双语”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受到群众的欢迎。此外,为增强宣传效果,该县还印制了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余万份,进村入户巡回宣传发放。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开展语音广播24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9余万人次。
(融水民族局 陈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