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川县民族局按照上级民委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对少数民族壮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弘扬工作。
灵川县壮族人口聚居地主要集中在青狮潭水库上游湖两畔,其中兰田瑶族乡兰田村1200多人均为壮族,占全县壮族人口的近20%,该村仍保留着壮族古老的语言、礼仪、民风习俗等。2013年灵川县民族局在该村建设壮族语言工作示范点,投入资金12万元,通过建立标志性建筑壮族石铜鼓、修复壮族民俗陈列室、组建民族文艺队伍、制作民族服饰、开展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教学、唱山歌、书写)培训等,对当地语言、礼仪、民风习俗、民族文艺等进行抢救及保护,进一步推进全县的民族语言工作,促进各民族经济社会和文化繁荣和谐发展。
(灵川县民族局 梁海燕 阳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