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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6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族语广播影视译制播放工作“又有新动作”
自治区民委民语委利用民族 团结发展基金助推该项工作
 

6月19日,笔者从自治区民委、民语委主任卢献匾主持召开的委机关办公会上获悉,日前,自治区民委从民族团结发展基金中安排50万元,支持自治区民语委用于加强民族语广播影视译制播放工作。

卢献匾介绍,此举目的在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壮语广播影视节目译制制作,扩大播出覆盖面”的精神,更好地满足我区少数民族同胞对民族语广播影视节目的需要,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自治区民语委将利用该专项资金,重点安排5个民族语广播影视译制工作项目,即分别安排给靖西、武鸣、东兰3个县电视台10万元用于加强壮语电视节目译制播放;给自治区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安排16万元分别译制壮语、苗语、侗语电影各1部;另给田阳县巴别乡“壮汉双语”广播站安排4万元购置广播器材,增强其双语广播宣传能力。自治区民语委作为这些项目的实施单位,将依据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和要求,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则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做好相关工作。

卢献匾说,加强民族语广播影视译制播放工作,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对巩固和发展我区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构建多语和谐的语言生活环境,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杨启标、王泉忠出席当日办公会。

(自治区民语委民族语文翻译处 黄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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