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定团结、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舆论氛围,2013年,广西重点开展6项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组建“民族团结专家宣讲团”,开展宣讲服务活动。在高校、研究机构、自治区有关部门中,遴选20-30名领导、专家学者成立“民族团结专家宣讲团”,到企业、高校、农村、社区和边海防一线、民族乡等开展民族团结宣讲和惠民服务活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通过宣讲活动,送政策、送技术、送书到群众中,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二是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调研活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就全区边境地区民族关系状况、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联合开展调研活动,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研究对策。
三是继续组织开展58个民族乡“国旗工程”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唱响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在国庆日以58个民族乡597个行政村的“国旗工程”为阵地,统一组织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
四是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联合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月活动,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是挖掘、选树一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宣传工作。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典型带头作用。组织新闻采访团,深入基层、实地采访,宣传维护民族团结的典型人物和事迹,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群众。
六是起草和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期规划。总结近年来开展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做法,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战略目标和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联合制定全区3-5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规划,提出中期奋斗目标,建立创建活动长效机制。(自治区民委 张碧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