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委研究决定,2013年起在省民委机关深入开展“下评上”活动。
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效率、服务基层、廉洁自律五个方面。
评议对象包括机关10个业务处室、3个综合处室及其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由全省9个州、市民委(民宗委)对机关10个业务处室及其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进行评议;6个委属单位对机关党办、纪检监察室及其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2个离退休党支部对老干处及其处级干部进行评议。
活动对评议方式、评议程序作了明确要求。评议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列入省民委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干部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据贵州民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