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蒙 飞/文 黄新荣/图)2010年,国家民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划和指导了我国民族语文工作。5月8日至9日,国家民委在南宁召开民族语文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了两个“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语文工作。
受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的委托,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司长田联刚全面总结了两年多来全国各地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民族语文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同时对新时期的民族语文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语言文字是人际交流的工具、信息记录的代码,更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情感沟通的纽带。无论从现实看,还是从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来看,民族语文工作都是多民族、多语种、多文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五化”加速推进,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重要性愈加凸显,敏感性明显增强,复杂性更加突出,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本职,做好工作。
田联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语文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坚持语言文字平等原则,紧紧围绕“两个共同”民族工作主题,研究新问题、推动新发展,努力把党和国家民族语文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构建中华和谐语言生活,促进民族关系团结和谐和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要努力做到五个“切实”:切实抓好党和国家民族语文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带动全局工作开展;切实推进民族语文工作创新实践,争取更大工作成果;切实加强调查研究,逐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做好民族语文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切实做好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语文公共服务工作,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团结和谐。
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和内蒙古、吉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的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大家认为,民族语文有其自身的规律,应该提高理论认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议设立奖励表彰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大语言生态保护力度、积极培养人才、探索民语人才成长和就业渠道、进一步推进民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张浩明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国家民委,在数据化建设语言资料库、保护濒危语言、制定语言标准等方面再积极推进。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巡视员李颖对民族语文的软件产业和标准化体系充满信心,表示将对民族语文的共性软件、实际发展模式做积极的探索研发。
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武鸣县庆乐小学和武鸣县广播电视台,肯定了这两个单位认真落实民族语文政策的举措。
在5月8日上午举行的开幕式上,受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蓝天立委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武海作了讲话。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杨启标代表公差外出的自治区民委兼民语委主任卢献匾致辞。交流发言会由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王泉忠主持。
全国各相关省区民委、民语委分管民族语文工作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相关部委和单位民族语文工作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等120余人出席会议。(图片报道详见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