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民族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忻城举行壮乡土司文化旅游节民俗展演活动
自治区民委举办全区民委 系统信息和公文写作培训班
2013年中国民族理论学会 学术研讨会在隆林召开
融水将举办第四届中国苗族文化论坛
桂林市出台推进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崇左市民委出台改进工作 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
南丹举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市(县)建设知识专题讲座
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 再捧国家大奖
全国社会扶贫创新 帮扶项目落户环江
河池市民委组织考察团 到崇左市考察学习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桂林市出台推进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近日,桂林市委、市政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该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出台了《关于桂林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2012-2016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创建标准。提出在“十二五”时期内全市实现“四个更加”,即各民族的团结基础更加牢固,各项民族事业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关系更加和谐,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和进步。发挥“六个作用”,即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实践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思想等方面起到模范示范作用;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起到模范示范作用;在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方面起到模范示范作用;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方面起到模范示范作用;在加强和创新民族事务服务和管理方面起到模范示范作用;在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起到模范示范作用。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桂林市民委 覃毅学)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所有 广西民族报

联系电话:0771-5528076 5559552
传真:0771-5528087 电子邮箱:gxmzbw@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桂春路16号 邮政编码:53002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