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由审计署派出的审计组到自治区民委对2010-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自治区民委副主任吴代慧出席汇报会并向审计组介绍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2010-2012年,自治区民委共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3444万元(其中国家级发展资金39844万元,自治区本级发展资金3600万元),组织实施项目2406个(其中国家级发展资金安排项目2045个,自治区本级发展资金安排项目361个)。自治区民委每年都组织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所有资金均能够按时拨付到位,项目和资金管理比较规范,没有发现挪用、截留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资金和项目的使用效益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审计组认真听取了自治区民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介绍,现场调阅了相关资料,肯定了自治区民委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
(自治区民委 韦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