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新疆将加大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民族医药医疗保健的服务需求。
据介绍,到2015年底,新疆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州(市)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地州(市)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民族医药服务;力争全区所有地州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民族医药服务;有条件的地州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民族医药服务,其他地州(市)力争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3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民族医药服务。
为此目标,新疆力争到2015年末,70%以上的县级中医民族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中医民族医医院水平,每所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建设1至2个特色专科。
(华夏经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