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事业建设步伐,都安瑶族自治县结合实际,出台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该方案的主要包括六大部分:一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经常性地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二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同时,逐步完善该县相关配套政策。三是力促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把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教育、保障等内容纳入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工作计划,争取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四是创新城镇社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通过设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站)”、“民族之家”等为各族群众提供方便畅通的办事渠道,促进各民族关系和谐发展。五是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六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都安民族局 蓝福宽 陆新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