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中华民族
3上一版  下一版4
 
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加快推进 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意见
湖南湘西:凤凰县 《苗族古歌绣卷》问世
水族自治县开播“双语”广播电视节目
鄂温克族自治旗拓宽 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新疆去年有27个县市 农民人均收入过万元
古老《诗经》相关民歌 仍“活”在湖北房县民间
布依古籍入选 “国家珍贵古籍特展”
西藏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
广东省决定自2013年起资助 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
湖南正在保护和改造 1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安徽省畲族村入围2013年 最有魅力休闲乡村评选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省决定自2013年起资助 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

 

日前,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大力度资助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大学的通知》,决定由广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新考上全日制大学的本专科学生就读期间给予每位学生每学年10000元的资助,以保障少数民族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会议确定,凡户籍在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州瑶安瑶族乡和三水瑶族乡、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以及分布在省内36个县(市、区)的39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包括自然村),且小学和初中均在上述地区中小学就读的新考上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省外学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均纳入资助范围。

(广东省民宗委)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所有 广西民族报

联系电话:0771-5528076 5559552
传真:0771-5528087 电子邮箱:gxmzbw@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桂春路16号 邮政编码:53002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