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民族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全区民族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推动该区民族工作社会化进程,近日,金城江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了相关通知,决定对金城江区民族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的金城江区民族工作委员会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主任,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分管民族工作的副区长、区民族局一名领导担任副主任,区相关部门领导任委员,区委办、区政府办等27个区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金城江区民族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研究全区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做好全区民族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委员单位开展民族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民族工作调查研究,就全区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同时,对相关委员单位进行了主要职责分工。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制,自觉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美丽和谐新金城作出新贡献。
(金城江区民族局 覃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