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业县召开落实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新研究确定了21家经销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及收购、加工、销售少数民族农副产品的企业为2013年度民族贸易企业。
该县2013年度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工作,是根据民企动态管理原则,在2012年认定的23家和新申报的8家企业当中,通过民族局、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单位联合调研组的深入宣传、深入调研,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状态,把具有一定发展前途,较高主动性、积极性,较强带动本县重点产业发展能力,经营诚信较好的企业批准入围民族贸易企业,把不具备贷款条件、发展积极性不高的企业调出民企“笼子”。目的是通过优惠政策对民企的扶持,提高民企产业化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提高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促进该县民企的发展,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乐业县民族局 杨胜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