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南丹县把此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创新社会管理精神、推动全县社会管理工作“上档进位”的要求结合起来,并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项目化目标考核,实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月报制度,与绩效考评直接挂钩,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基础依据;制定工作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进度计划、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工作任务计划表抓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工作的开展。目前,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和谐南丹·团结进步 ”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发扶贫、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等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南丹县民族局 杨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