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灯舞也称舞龙,流行于乐业县民间的一种传统舞蹈。舞龙在乐业民间非常活跃,是节日或庆典活动中,最具欣赏价值的节目之一,一直深受人们喜爱。千百年来,这一颇具民族特色的传统活动,在乐业壮族人民中代代相传,长盛不衰。
一支舞龙队由舞蹈与音乐两部分人员组成。乐队一般使用鼓、锣、钹等打击乐器。
现在的舞龙活动已不再局限于春节、元宵节,一些舞龙队在本地向乡亲们拜年、举行各种庆贺活动,有的还走出“家门”到邻乡、邻县参加企业、商店开业、项目落成及其他各种庆典活动的演出。
2012年,“乐业县壮族龙灯舞”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优秀项目。
(黄意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