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宜州市采取四项措施,使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加强招用工管理。民族部门配合劳动部门,深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企业,宣传有关政策和规定,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招用工登记备案制度。
加强执法维权力度。人社、工会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外来人员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企业在执行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情况,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为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宣传、法制、民族等有关部门利用民族宗教节日、联谊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指导和督促企业尊重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特别是尊重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积极创造条件,落实相关生活保障措施。
强化联系沟通。民族部门积极与招用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企业和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带队干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思想状况等相关信息,遇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营造安定团结的生产生活氛围。
(宜州市民族局 曾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