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日前自治区编委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以下简称《三定方案》),自治区民语委紧密联系民语工作实际,厘清职能、明确权责、确保《三定方案》落实到位。
一是及时给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代管单位及各市、县民族语文工作部门转发《三定方案》,要求迅速组织学习,全面领会《三定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精髓。《三定方案》明确了自治区民语委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不仅强化了工作职责,而且带来了工作思路、理念的变化,对民族语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自治区民语委要求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代管单位及各市、县民族语文工作部门必须在认清民族语文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全面领会《三定方案》,宣传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开创民族语文工作新局面,促进民族语文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2月16日即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自治区民语委党组书记、主任卢献匾主持召开委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会议,明确了即将召开的民族语文工作务虚会主题,即围绕《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结合《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今后5年全区民族语文工作提想法、提思路、提建议,并提出了“专注、广交、廉政、有为”的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理念。2月19日,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共40人参加了自治区民语委民族语文工作务虚会,并围绕2月16日确定的主题建言献策,畅所欲言。许多意见建议富有建设性、前瞻性和可行性,为贯彻落实《三定方案》、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和谋划今后5年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合理配备干部,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自治区民语委设置办公室、民族语文科研处、民族语文应用处、民族语文翻译处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既明确了职能权责,还强化了各处在统筹协调、业务工作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良好布局。委党组会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处室的名称、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不仅更改了部分处室的名称,调整了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而且还根据干部的工作能力、特长和个人择岗意愿等,及时为新增设的民族语文翻译处配备干部。
(自治区民语委 张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