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族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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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三措施推进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
象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五进”活动结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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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2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南县三措施推进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

 

平南县有3个民族乡(其中一个享受民族乡待遇镇),38个少数民族村委会。少数民族人口近1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7%。有瑶、壮、仫佬等世居少数民族。该县根据自治区部署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积极推进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

一、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动摇,为推进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平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工作,把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列入 “十二五”规划;成立了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方案;在乡镇和行政村(街道)配有专(兼)职民族工作干部、信息员、协调员,全县聘用民族工作专家8名、民族工作信息员42名、民族关系协调员23名;民族乡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绩效目标考评,为推动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始终坚持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不动摇,为推进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打牢坚实的经济基础。一是县本级设立了民族专项资金。全县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民族法律法规宣传经费共12万元。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自治区民委资金扶持,2012年获国家、自治区、市等各级民委安排民族专项资金98万元投入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是扶贫、交通、水利等多部门联动,投入2500万元积极帮助推进民族乡建设。四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和教育事业、在民族乡建设了民族医院,开展城乡老养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少数民族群众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8%以上。

三、始终坚持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不动摇,为推进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少数民族素质培训。对民族干部、村街社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就业技能培训和文明公民道德教育培训。2012年共培训五期,受训人数410人;二是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每年在中心广场和县政府大院举行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工作。受教育学生2000多人;四是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每年9月,该县采用标语、横幅、版报、电视等多渠道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受益各族群众达40000多人。

(平南县民委 郭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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