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横县按照“党委领导、政府领导、民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并多次召开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明确活动时间安排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部门联动化的良好局面。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五比五争”工作。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该县通过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扶持建设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点。
在开展建设民族团结模范县、“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期间,在县城及乡镇设置宣传点,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各类宣传品及宣传资料,举办民族团结宣传专场文艺演和民族联谊座谈会等。组织各中小学校举办民族团结宣传进校园“四个一”活动,加深了学生对民族知识、民族政策的了解。在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周期间,深入村屯,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困难等。
(横县民族局 韦进年)